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微信预约 微信预约
手机律师 手机律师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020-888-8888
当前位置: 首页 > 精品栏目 > 罪名库 > 妨害司法罪

精品栏目

贪污贿赂罪 (14个)
渎职罪 (36个)
走私罪 (11个)
侵犯财产罪 (13个)
妨害司法罪 (20个)
刑事辩护 (3个)
取保候审 (3个)
司法鉴定 (3个)
刑事赔偿 (3个)
刑事诉讼 (1个)
强制措施 (1个)
刑事自诉 (1个)
国家赔偿 (1个)
毒品辩护 (1个)
死刑辩护 (1个)
刑事立案 (1个)
强奸辩护 (1个)
无罪辩护 (1个)
企业拆迁 (1个)
商铺拆迁 (1个)
房屋拆迁 (1个)
土地征收 (1个)
政企纠纷 (1个)
城市拆迁 (1个)
农村征地 (1个)
土地承包 (1个)

聚众持械劫狱罪

概念 构成要件 认定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司法解释

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狱外的人持械以暴力劫夺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所谓聚众,是指聚集、纠合3人以上。

所谓持械,是指携带、持有、使用枪支、管制刀具以及其他具有较大杀伤力、破坏力的器械,包括各种枪支、弹药,如军用枪支、民用枪支及其他非法制造的各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如匕首、刮刀、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类似的单刃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其他器械,如木棒、铁棍、菜刀、斧头、炸药等。

所谓劫狱,是指采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劫夺狱中在押的罪犯。具体方式多种多样,如采用聚众持械冲进监狱,杀伤、杀害监管人员,砸毁、破坏监狱设施、抢夺、抢劫枪支、弹药、交通工具,绑架人质进行威胁,药物麻醉监管人员等方法劫夺在押罪犯;或者声东击西,采用暴力调离监管人员,以便于狱中人员逃跑;等等。至于劫狱中的“狱”,这里应作广义理解,泛指一切关押、羁押、监管罪犯的场所。其不仅包括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改造队、拘役所、看守所等羁押场所,而且也包括押解罪犯的途中,对罪犯进行审判的审判场所,以及对罪犯执行死刑的刑场,罪犯参观、学习、劳动、医治的场所等等。

在认定本罪时,应注意划清本罪与组织越狱罪的界限。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纠集在一起,在首要分子的组织、指挥、策划下,有组织地逃往狱外的行为。

本罪与组织越狱罪的相同之处:

(1)侵害的客体相同;

(2)主观故意相同;

(3)犯罪表现形式相同,都是以共同犯罪形式出现,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集体实施的。

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主体要件不同,聚众劫狱罪是由狱外人员实施的行为;而组织越狱罪是狱内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指挥、策划下,集体逃往狱外的行为。

暂无相关数据!

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严格三重认证
专注领域细分
1对1高效解答
权威认证官方平台

电话咨询

020-888-8888

weixinhao

免费问律师

律师问题免费咨询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隐私将被严格保密

添加律师微信

免费咨询律师,为您实时解答

weixinhao

24小时服务热线

020-888-8888

微信二维码

weixinhao

免费问律师

电话咨询

24小时服务热线

020-888-8888


客服头像

张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认证

今日解答106人